(一)固定侵权证据,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客观记录,以及能证明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材料。
(二)与侵权方协商,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和赔偿金额。
(三)协商不成,请求相关调解组织或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四)若有有效仲裁协议,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没有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注意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