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判决书送达时间。当庭宣判的案件,判决书会在十日内送达;定期宣判的案件,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主动履行的赔偿款到账时间。拿到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主动履行义务,赔偿款到账时间取决于对方的履行意愿和实际能力,建议胜诉方及时与对方沟通确认履行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若对方未主动履行,胜诉方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案件的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但实际执行时间受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推进较快;若财产查控困难或需进行财产处置,时间会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一)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