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以此来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二)了解诉讼程序和审限,若适用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若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公告期六十日会计入审限,做好时间规划。
(三)配合法院对感情状态的严格审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