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联系执行机关申请解除。携带当初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材料,前往执行机关说明超期情况,正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二)若执行机关未主动解除,可依法要求解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
(三)关注解除后的后续案件处理。解除取保候审后,若案件侦查已终结且无犯罪事实,执行机关应依法撤销案件;若仍需继续侦查,可由相关机关采取其他适当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