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然人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可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形式需满足相应法定要件。例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该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可能无效。
提醒:
立遗嘱时需严格遵循对应形式的法定要求,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务必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确保遗嘱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