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当事人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时,会结合合同性质及约定审查两者合计是否超合理范围。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一并主张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合计不得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支持;非借款合同中,若两者都用于填补违约损失,合计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调至实际损失百分之一百三十以内。
2.法院判决以填补实际损失为原则,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支持范围。
3.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需根据实际损失判断是否支持一并主张,防止双重获利或过度补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逾期利息与违约金标准,确保两者合计不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非借款合同中,合理约定违约金与利息,避免合计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3.合同约定不明时,及时收集实际损失证据,以便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