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保险人
1.在接到被保险人全损索赔时,详细审核是否符合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条件,收集相关证据。如保险标的是否完全灭失,可通过现场勘查、第三方证明等方式。
2.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规则进行认定,避免不合理拒赔。
(二)对于被保险人
1.若认为保险标的出现全损,及时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供能证明全损情形的材料,如损失照片、相关部门的没收扣押文件等。
2.积极配合保险人的调查工作,以便快速准确认定全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