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法定类型,不同类型的担保责任承担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2)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担保人才需在保证范围内承担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3)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债务人未按时还款时,债权人有权直接选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要求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无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4)在提供担保前,担保人应明确自身承担的保证类型,充分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债务人无力还款而导致自身承担大额债务。
(5)签订担保合同时,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认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关键内容,防止因条款不明确或存在不利约定而陷入被动局面。
提醒:
作为担保人,务必在签订担保合同前明确保证类型并谨慎评估风险;若债务人未还款导致债权人主张权利,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