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审核立案申请通过,会电子送达缴费通知书,里面有缴费金额、期限和线上缴费渠道。
(二)当事人可通过通知书二维码链接、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缴费入口、微信或支付宝的法院缴费小程序、指定银行线上平台等渠道缴费。
(三)要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完成缴费,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
(四)缴费时准确填写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案件编号,保证款项对应正确案件。
(五)若对缴费渠道或金额有疑问,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