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有住房动迁补偿款分配在无承租人的情况下,关键在于确定同住人。同住人认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在动迁许可核发日时在被拆房屋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
2.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对补偿款共同共有,分配方式首先可由同住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比例。
3.若房屋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同住人,那么动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单位所有。
建议:
1.涉及动迁补偿款分配的各方应及时收集证明自己符合同住人条件的相关证据,如户口证明、居住证明等。
2.各方在协商分配补偿款时应保持理性和客观,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3.若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选择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