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警察实施抢劫构成抢劫罪且应加重处罚。这是因为该行为不仅符合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还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这一加重情节。
2.此行为利用军警人员特殊身份增强胁迫效果,严重侵犯公私财产权利和公民人身权利,同时损害军警人员公信力与社会公共秩序,所以依照法律要对其从重惩处,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冒充警察抢劫这类犯罪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二是执法部门加大对冒充警察实施抢劫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和惩处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对军警人员身份信息的保护机制,减少被不法分子冒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