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情形。若老人的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孙子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情形。若老人以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指定孙子继承其遗产,孙子可依遗嘱获得相应遗产。
(三)法定继承限制。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孙子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代位继承或遗嘱继承情形,不能直接继承老人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