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伙实施经济诈骗属共同犯罪,立案关键在于共同诈骗数额是否达“数额较大”。现行法律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一般标准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各地依本地经济状况确定具体标准。当团伙整体诈骗数额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就应立案追诉。共同犯罪诈骗数额按团伙实际骗取的全部财物算,非各成员个人分得数额。主犯对团伙全部诈骗数额担责,从犯依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结合参与数额等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对于涉及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特殊经济诈骗犯罪,立案标准参照对应罪名具体规定,但团伙作案共同犯罪数额认定规则不变,整体数额达标即立案。
3.解决措施与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经济诈骗犯罪的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数额认定规则进行立案和处理,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精准考量从犯情节,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同时,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数额较大”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