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侵占罪的被害人范围包含单位与自然人。根据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其中“他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委托工作人员保管财物时,若工作人员将该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标准且拒不退还,单位可作为被害人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2)单位工作人员作为自然人时,个人财物被侵占也可成为被害人。若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财物被他人以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方式非法占有,例如他人代为保管其财物后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该工作人员作为财物所有者,有权以被害人身份通过刑事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单位财物被侵占时需及时固定行为人侵占财物的证据并报案;个人财物被侵占时,应确认数额是否达标,保留财物所有权及对方拒不退还的证据,必要时通过刑事自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