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数额时,优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计算,要保留好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如因侵权导致的销量减少、收入降低等相关材料。
(二)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收集侵权人违法所得的证据,像侵权产品的销售数据、利润情况等。
(三)若前两者都难以确定,可在诉讼中向法院阐述侵权行为的情节,争取合理赔偿。
(四)主张赔偿时,要保留好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凭证,如律师费发票、调查取证费用票据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