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轿车撞电瓶车且负全责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三)商业三者险仍赔偿不足的,由负全责的轿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相关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残疾的,需额外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