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山东超载处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说到超员超载,人们想到最多的是大客车。对于私家车,很少有人在意,甚至认为后排多坐一个体型较瘦的没有多大关系。不过,从明年一月一日起,轿车超员将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了。
虽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但是如果平时就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习惯,对咱来说,就没有严不严一说。
新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这意味着,一辆普通5座小轿车,如果超载一人,就会一次被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