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用承担规则多样,主要遵循败诉方负担原则,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况。
2.具体规则及解决建议如下:
-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预交,若被告提出反诉则需预交反诉受理费。判决生效后,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建议当事人做好诉讼风险评估,若胜诉把握大可积极诉讼。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比例确定双方负担数额。当事人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自身主张合理性的证据,争取更有利的费用分担比例。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依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份额。共同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明确自身诉求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承担。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在调解时应积极协商费用分担问题,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离婚案件诉讼费由法院根据案情酌定。当事人应如实向法院陈述案件情况,以便法院合理确定费用。
-原告撤诉的,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原告若要撤诉需谨慎考虑,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胜诉方应及时申请执行,保障自身权益并避免额外费用。
-财产保全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要谨慎评估,确保申请合理合法。这些规则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