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破坏个人财产价值两千元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治安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才予以刑事立案追诉,所以破坏个人财产价值两千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过,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两千块的损失虽未达刑事标准,却已属于治安违法范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并赔偿损失。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自身权益不知如何维护,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