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除了专属于个人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未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其它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
一般对于共同财产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财产判决会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适当倾斜。
1、如果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适当给予帮助。
2、如果是因为男方一方的过错导致的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损害赔偿。
3、如果男方有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离婚时可能判其少分或不分。
大的操作原则基本如上所述。女方有病可能会适当照顾,但也会看双方的具体情况。你这说得不是很清楚,大概参照上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