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或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二)积极争取酌定不起诉条件。若犯罪情节轻微,肇事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救助伤者,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自身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检察院综合评估后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