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全职主妇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无固定标准,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全职主妇若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可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没有每月固定标准,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会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家务劳动付出程度、另一方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补偿原则上一次性给付,双方协商一致也能分期支付。并且不论夫妻是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只要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都能主张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在离婚经济补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