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的调解与判决
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先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能证明夫妻感情因男方出轨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
(二)财产分割的原则
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适当多分共同财产。
(三)损害赔偿的请求
女方可向男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子女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若女方抚养条件更优,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五)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女方需提供男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视听资料等,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