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责任方面: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未取得谅解书,虽然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最终量刑要结合犯罪情节判断。若存在自首、坦白等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罚,但没有谅解书会使从轻幅度受限。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若有机会,可自动投案,争取自首情节。
(二)民事赔偿方面:要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应收集好相关费用的票据,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以降低自身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