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破产条件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启动法定程序处理债务。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后,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提供企业财产相关信息。
(三)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确保自身权益。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确保出资到位,避免因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承担额外责任。
(五)企业不能未经清算就注销,否则清算义务人要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