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管理人可对破产程序中剩余的土地进行变价处理,通过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将土地转化为资金,所得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
(2)若土地上存在抵押等担保物权,需先以变价所得清偿担保债权,剩余部分可用于支付破产费用。
(3)若土地难以变现,管理人可与对该土地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协商,请求其垫付部分破产费用,待土地处置后从权利人优先受偿的款项中扣除垫付金额。
(4)若上述措施均无法解决破产费用不足问题,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可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提醒:
处置土地时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变价过程公开透明;与担保权人协商垫付破产费用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提醒:
处置土地时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变价过程公开透明;与担保权人协商垫付破产费用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