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150万后必须偿还。挪用公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行为人有义务退赔所挪用的全部款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
(二)若不主动偿还,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司法机关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行为人名下财产等措施,强制收回挪用的公款,保障被挪用单位的财产权益。
(三)主动偿还可作为从轻量刑的重要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表明行为人有悔罪表现,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若拒不偿还,会被认定为无悔罪态度,可能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