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持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事故责任划分的关键证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二)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之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追偿。
(三)若代位求偿不行,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用发票、定损报告、对方身份和车辆保险信息等证据。
(四)诉讼请求要清晰,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五)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起诉,避免失去胜诉机会,处理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