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双方无论是否离婚,都应承担抚养义务,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需求。
(二)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需继续抚养,可定期支付抚养费。
(三)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承担抚养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经济支持。
(四)孩子成年且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父母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可基于亲情给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