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基础条件。如果组织者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考虑特殊身体或案件状态情况。如果组织者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处于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阶段,且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也可申请。若案件尚未办结但羁押期限已满,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注意排除严重情节情形。如果组织者涉案金额巨大、长期组织多人赌博等,被认定社会危险性较大的,一般难以通过取保候审申请。
(四)按流程申请。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具体理由。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内容如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