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已抵押,逾期未还款要积极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合理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方案,避免银行直接起诉。
(二)若房屋未抵押,应积极应对银行诉讼,在法院执行阶段,若自身及所扶养家属无其他居住房屋,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保障基本居住权。
(三)不管房屋是否抵押,都要关注银行的催收方式和进展,若欠款金额与房屋价值差距大,可与银行沟通其他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