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及时作出裁定,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或跟踪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二)加害人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会依法调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如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四)家暴行为影响抚养权归属。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会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通常不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1.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2.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第四十六条: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