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子女)、法定代理人(直接抚养方)、被告(未直接抚养方)信息,写明诉讼请求(要求支付的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和事实理由;收集能证明亲子关系、被告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等证据,如出生证明、离婚协议、转账记录等。
(三)按时参加诉讼: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如实陈述情况、出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