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签订离婚协议,反悔方不受之前谈判内容的约束,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财产分割方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二)若已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尚未生效,一方反悔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裁判。
(三)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