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无需亲自出庭,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庭审。委托时需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参加诉讼。
(三)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情况外,仍需亲自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四)刑事诉讼中,被告人通常需亲自出庭受审,但符合特定条件时,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