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再联系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
(三)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确定侵权人,由其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四)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方。如果是驾驶员操作或车辆维护问题导致失控,机动车一方担责;若是第三人行为引发,第三人担责;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五)等待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最终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