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拖欠货款的签单人,需准备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欠款事实证据、催款证据和其他辅助证据。
1.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基础文件,能让法院清晰了解诉求。
2.主体资格证明方面,原告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证明自身的诉讼主体地位;被告签单人若是个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信息,若是企业则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便于法院确定被告身份。
3.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订货单,以及签单人签收的送货单和验收凭证,这些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交易行为。
4.欠款事实证据如签单人确认的对账单、欠条或结算协议,需载明欠款金额和付款期限,可直接证明欠款事实。
5.催款证据如书面催款函或双方沟通记录,能证明原告曾主张权利,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6.其他辅助证据如已开具的发票和物流运输单据,可进一步补充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所有证据都要提供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保证形式合法、内容真实。建议在准备资料时仔细核对各项证据,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收集证据过程中注意合法性,避免因证据瑕疵影响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