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双方都要保持冷静,到期后记得在30天内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这样能避免时间上的延误,尽快完成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若选择简易程序,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争取在三个月内完成;若适用普通程序,要有一定耐心,若遇到特殊情况,可关注法院是否按规定延长时间。若第一次未判离,要在六个月后及时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