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发现女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分割财产时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
(二)当协议分割财产不成时,积极向法院陈述女方过错情况以及自己对家庭的贡献等,让法院综合考量。
(三)留意女方是否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固定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