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权利人要留意特殊诉讼时效是三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如环境损害的照片、检测报告等,尽早启动诉讼程序。
(二)在环境行政诉讼中,若直接起诉,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经过复议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同时准备好相关行政行为的文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