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女儿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时,她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益受保护,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其可参与娘家土地相关权益分配。这是为保障出嫁女的基本土地权益,避免其因婚姻变动失去土地保障。
(2)若女儿户口未迁出娘家所在村集体,就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娘家土地征收补偿款等权益分配上,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这体现了成员资格与权益分配的关联性。
(3)若女儿户口已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通常不再参与娘家土地分配。不过土地权益分配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要以当地政策及村集体决议为准。
提醒:
土地权益分配情况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自身土地权益受侵害,建议先了解当地政策和村集体决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