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通常归产权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非产权登记方有权获相应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为保障产权登记方的婚前财产权益,房屋一般归其所有。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入与增值,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时,先确定共同还贷金额,再算出房屋增值率,最后得出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例如购房时房价100万,离婚时20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共同还贷对应增值部分就是20万。非产权登记方有权获得共同还贷金额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若在处理此类房产问题时遇到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