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刑拘,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与办案机关沟通,知晓是否会被提请逮捕及相关时间节点。
(二)可以为被拘留人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提请逮捕环节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争取不被逮捕。
(三)关注刑拘时间,若超过相应的法定最长时间仍未释放,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