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不承担连带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有独立财产,正常经营中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仅以其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这保障了股东投资风险可控。然而,若股东为私利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像财产混同、随意挪用资金等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以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公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单一,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也需担责,这是为防止股东利用公司形式逃避债务。若遇到公司债务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