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自始客观不能的情况,不用考虑全部履行合同,因为此时合同可能无效。
(二)若是嗣后不能且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当事人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用全部履行,不过要及时通知对方减少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履行不能,对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而非要求继续全部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