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时,父亲请求抚养可获法院支持。此时母亲应改善自身状况争取抚养权,父亲可收集母亲不宜抚养的证据。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双方要展示自身在经济、生活环境、品德等方面的优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应与孩子沟通,了解其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