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在婚姻里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家庭义务,起诉离婚时可向对方提出补偿请求,要注意收集自己承担较多义务的相关证据,如家务劳动记录、为对方事业付出的证明等。
(二)若女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男方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需准备好能证明女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三)若不存在应补偿或赔偿情形,男方一般不能拿到补偿金,需理性看待离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