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保障:若离婚时有抚养权、抚养费的生效裁判或协议,督促对方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对方不履行则申请强制执行。
(二)生活照顾:保障孩子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稳定居住环境、充足饮食和必要学习条件,注重孩子身心健康,给予关爱引导,培养良好品德习惯。
(三)教育支持:为孩子选择合适学校,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关注孩子学业进展。
(四)社交培养:鼓励孩子参与社交活动,培养社交能力。
(五)特殊情况处理:对方探望孩子影响孩子生活或身心健康时,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情况改善后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