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您二手房评估价谁买单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按照国家有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房产评估费原则上由银行承担。据了解,所谓“房产评估”是指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清认为:“房产评估费应当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评估这个行为它是银行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它去把握说评估一下我该不该做这个事情(放贷),实际上它是自己的一个预防措施吧,那这种情况只能你自己付钱啊,法律又没有规定非要评估。”
2006年,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银行有意回避前半部分的原则性条款,而将后半部分的约定条款作为市场惯例。“银行让你出,你不出钱的话你也办不了这个贷款啊。你这没办法的,这不是法律不法律的一个问题了,你不得不出啊。”一位从事房产交易工作的经纪人分析说,由于商业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的地位并不平等,部分商业银行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强制要求贷款人承担评估费。
房屋中介或“浑水摸鱼”
另有房产中介经纪人介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与银行信贷部门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购房者自身对相关政策及业务流程也不太熟悉,由此给了部分房产中介机构可趁之机。该经纪人透露,一些小中介公司起初会主动降低中介费来吸引客户。等到代办手续时,肆意抬高评估费等其它额外费用。
物价部门:评估费由商业银行承担
对此,北京、天津、重庆、南京、杭州等17个城市的消费者组织曾经联合发表观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废除上述规定中的约定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今年3月1号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审查时,应当区分自身工作职责和所提供的有偿服务,依法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押品监管等相关成本,不得强制客户到指定的相关机构或企业接受资信调查、押品评估、押品监管等服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时,应当承担与自身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额度管理、账户监管类等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商业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当按规定承担他项权证登记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项权证登记费用就包含房屋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