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公向前妻女儿给钱,若为抚养费应支持,超出部分属赠与,用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与且未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可先沟通,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当老公向前妻女儿给钱时,若款项是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行为合法合理。但如果超出抚养费范围,属于赠与行为,且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赠与,在未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就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此时,另一方可以先与老公友好沟通,了解给钱的缘由和具体情况,并表达自己的想法。要是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收集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